@租房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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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下租房合同那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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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钱?
一起来看
个人所得税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扣除主体是谁?
纳税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规定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签订租房合同后,由哪一方扣除?
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相同的,且各自在其主要工作城市都没有住房的,可以分别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注意啦: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扣除标准是啥?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2.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主要工作城市?
所称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
政策依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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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平谷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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